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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,既然他舍出了自己最心爱的宝贝,就一定要得到最好的回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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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199,既然他舍出了自己最心爱的宝贝,就一定要得到最好的回报

    黎夏将还带着自己体温的外套,再次推到他的身前,拒绝的意思很明显,她没抬头,也就没有看到陆川风眼睛里那一闪而过异样情绪,这次陆川风也没再坚持,而是将自己的外套随意搭在了臂弯处,熨烫的没有一丝褶皱的衣服,垂直的搭落,巧妙的烘托出他偏偏贵公子的非凡身影。

    他的身材很颀长,穿这种类型的风衣很好看,她清楚的记得,初认识陆川风的时候,就是在青州这样的时节,他穿着一件烟灰色的长风衣,冬天的风烈,吹起他风衣的一角,风衣随着烈风轻轻摇曳,空气中飘散出他身上特有的男性味道,只要轻轻一嗅,便会让人永远难忘。

    黎夏想,如果那个下午她没有走在青州大学的偏僻小路上,她也许也就不会遇到陆川风,也就不会对他一眼万年,此生不换。

    病床上的李瑞欣还在静静的躺着,呼吸很微弱,如果不是脉搏机和呼吸机不时传来声响,几乎都让人感觉不到病床上她的存在,黎夏深深的看了一眼李瑞欣,突然很感慨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你瞧伯母的脸上一点血色都没有,做手术的时候,她会很疼的吧,虽然会打麻醉,但醒来后,麻醉剂过了呢?那股疼痛一定会让人很痛不欲生的吧,其实生病有时候和放弃一个人的感觉差不多,一定要经历过一场痛彻心扉的疼痛,才会涅槃重生。”

    黎夏的话虽然说的很隐晦,但以陆川风的聪明,想必一定都听懂了吧,她现在的感觉并不比病床上生病的人轻快多少,不过,她一定会努力适应,人生路那么长,她不能总是这么停滞不前,她的自尊和骄傲不允许自己这样。

    “黎夏,如果我现在告诉你,我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女朋友,你会不会改变你现在的想法。”

    陆川风的话听不出来任何情绪,也让人辨不出真假,夜太深了,又太静了,又深又静的夜里,她的脑子其实已经很疲劳了,每次从梦中突然惊醒后,她感觉整个脑袋都是麻木发胀的,这时候,他又说出这么一句模棱两可的话,她的脑袋其实已经没有那么多的思考能力了,只是本能的以为,他在逗弄她。

    放弃他,她不知道在背地里暗暗的下了多少次决心,也不知道在午夜梦回的时候,哭了多少回,他现在一句轻轻松松没头没尾的话,却像一个平地惊起的雷,将她整个人炸的魂不附体,他对她有多大的影响力,他应该比谁都清楚,他这是什么意思,觉得让她痛苦是件很好玩的事情吗?

    她想不明白,无论如何都想不明白。

    “陆川风,我有眼睛,我能看出来你对那个女孩的喜欢,也能看出来你们彼此之间的深情脉脉,如果你只是觉得这样逗弄我很好玩,希望你能够停止这种行为,我已经二十七岁了,不是十七八岁的少女,已经不会盲目的去追求什么所谓的爱情。”

    “我也承认,如果之前你对我说的出这样的话,我一定会很开心很雀跃,当然,就是刚刚听到,我也不是一点感觉都没有,可那又怎么样呢?你会爱上我?还是你会为了我放弃你的女朋友?不会的,我也有自知之明,所以,能不能拜托你,不能给我希望的情况,也别再给我绝望,那真的一点都不好玩。”

    黎夏没想到自己会条理清晰的说出这么多话来,她以为自己不会激动,不会有任何的情绪起伏,可她到底还是高估了自己,低估了陆川风对她的影响力,她也终于明白,无论她下了什么样的决心告诉自己放弃这个男人,都会被他轻轻松松的一句打破心理防线,并被打击的溃不成军。

    陆川风轻轻的勾起嘴角,棚顶微弱的白炽灯光线将他脸上的轮廓映衬的十分柔和,仿佛阳光般温暖,渐渐融化人的心房,让人无法抗拒,他的头微微垂下来,离她越来越近,越来越近,最后停留在离她的脸还有几公分的位置上。

    好久没有这么距离的看过他了,他的轮廓很干净,是那种干净到会让别的男人自惭形秽的轮廓,细挑的眉角,深邃的眼睛,眼睛下是挺直的鼻梁,在光线下显得更加硬朗,透出令人不容忽视的魅力,不厚却饱满的唇,那双薄唇虽然抿着,却散发出一种冷冽的贵气,即使刻意的收敛了凌厉,也是傲气的逼人,简单的说,上帝很偏爱他,让他所有的五官,在他的脸上组合成了一个完美的长相。

    他只不过静静的盯着她看了几眼,就令她的心不由自主的加快,快到心乱如麻,他的眼睛里是一片深沉的黑色,那时一种用语言形容不出来的黑色,只要轻轻的看上一眼,就会沉沦其中,她微微偏头,躲过他的视线,他这样的外貌和神情,第一眼,就让人觉得他太锋利,有一种涉世已久的尖锐和锋芒,在他墨黑色的眼睛里,她看到了自己的惊慌和无措,在他这样的情场高手面前,她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。

    一身名牌的高级衣服,包裹着他瘦削却不失阳刚的身子,他微微俯身,因为角度的问题,能够看到他白衬衫下坚硬凸起的纠结肌肉,她的眼睛已经无处可躲,只能听到心脏砰砰砰的在跳动,这时,他低沉的水色般声音轻轻的在她的耳边响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我不是个喜欢开玩笑的人。”

    他滚烫的呼吸喷洒在她的耳边,她觉得她整个耳朵连着后颈都红了起来,她正想惊慌的避开,恰巧这时病房的门被人从外推开,为了掩饰尴尬,她一个急回头,红唇擦过陆川风的侧脸,只不过是简单的一个接触,她却觉得整个口腔里面都是他的味道,就好像刚刚接过吻一样。

    是不是太久没有谈过恋爱,只要和男人轻轻的一接触,脑子里就会有这么多的浮想联翩出现?她不知道,她只知道她现在已经没有了任何思考能力,只能本能的做出一些应急反应。

    苏留白抱着孟暖走进来的时候,察觉到了两个人的不对劲,他并没有说出来,而是轻轻的将孟暖放到了用来休息的沙发上,并轻轻的为她盖上毯子。

    “这么晚了,你们俩先回去吧,我和孟暖在这里就可以了。”苏留白坐在孟暖的腿边,看向病床边的黎夏和陆川风。

    已经凌晨的两点半了,这时候回去肯定没有什么便利的交通工具了,医院这离黎夏上班的地方不远,她觉得自己没必要再折腾了,马上天就亮了,她就在这将就一晚上好了。

    “我在这将就一下就好了,马上天亮了,明天早上还要起早上班,从这里回到我公寓太远了,还得折腾,我就不走了。”

    黎夏的说这话的时候,也不知道该看向谁,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尴尬,她的眼睛全程都在盯着白色的床褥,她知道这样的表现很丢人,但她真的不知道自己现在该怎么做,才能让别人看起来得体大方,实际上,她紧张的要死,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摆放才是正确的。

    黎夏的话落,陆川风慢慢的停止身躯,缓缓的,语气十分暧昧的,一字一句的说道,“那我也在这里凑合一晚上好了。”

    黎夏觉得陆川风就是故意的,自己努力向他靠近的时候,从来得不到他的半点回应,现在她放弃了,不想再让自己受伤了,他又给出她这样的回应,她不知道他是一时兴起,还是觉得不甘心这么放过她。

    她觉得后者的可能性非常大,当年那场轰轰烈烈的追求路上,她不知道铲除了多少竞争对手,包括那个他唯一对外承认恋人关系的女朋友,他曾经猩红着双眼对她嘶吼,说她最好能够一直喜欢他,如果哪天她放弃了,他也要让她尝一尝,那种被人破坏整个人生的感觉。

    她当时觉得他说的只是一时的气话,他讨厌她都还来不及,怎么可能还会一直要求她喜欢他,不放弃他,这时候突然想起他的那句话,觉得整个人莫名的陷入了一种恐慌之中,她真的很怕,他会对她进行这种所谓的报复。

    过去的那些年,她以为爱的名义,肆无忌惮的付出她对他泛滥成灾的感情,这时候,他不轻易的饶过她,似乎也是情有可原的事情,但她已经不是那个家境优越的千金小姐了,他报复她又有什么意思呢?只不过会增加心里的一些安慰罢了,他现在手握生杀予夺的权利,站在金字塔的顶端,要风得风要雨得雨,她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人,对他还能有多大的影响。

    或许这就是不甘心吧,就像过去对她有过伤害的人和事,在她变得强大的时候,她都想将那些人和事踩在脚底下,并且轻蔑的说一句,你们算什么?凭什么对我的人生指手划脚。

    黎夏没有理由阻止陆川风的决定,她只能起身,让开床边的位置,病房里太闷了,明明之前觉得冷的彻骨,这一刻却觉得特别闷,闷的她喘不过来气。

    走出病房,关上病房门的那一刻,她大口大口的呼吸着廊上的新鲜空气,不知道是因为陆川风和苏留白都在的缘故,还是病房里就是空气稀薄,她总觉得在里面喘不过气来,出了病房,这种情况立刻就好了许多,就好像心口突然轻盈了一样。

    本来是想在病房里凑合一晚上,可陆川风留下了,她就没有理由留下了,她不想这么近距离的和他同处,她想离开,虽然从医院回自己租赁公寓的这段路程很远,折腾回去天可能就亮了,但也好过有他在的病房,这么一想,她不再犹豫,抬腿就朝着廊尽头的电梯口走去。

    夜里的医院大厅几乎没有什么人,除了偶尔几个值班的医生护士脚步略显匆匆的走过去,几乎看不到什么走动的病人,黎夏摇头苦笑,拍了拍自己的头,觉得自己的脑子真的是越来越不灵光了,这个点整个城市的人都在休息,怎么可能还会看到走动的病人,又不是人人都像她,为了躲避人,而不得不在深夜里行走。

    大厅外的冷意透过门缝传了过来,她走近的时候,还是忍不住打了两个冷颤,虽然心里有了准备,但当她推开大厅的门,走到外面的时候,还是被外面的低温震的一瑟。

    青州是海滨城市,常年多雨,又冬冷夏凉,尤其白天和夜里的温差,如果不在这个城市待上几年,都很难适应这里的温度,黎夏还算从小就在这个城市长大的人,虽然长在郊区,但气候几乎青州市里一样,她记得她小的时候发过一个誓,说如果将来有一天,她能够离开青州,她一定会走的很远很远,选一个没有海的,干燥的北方城市生活,她是真的受够了青州的阴晴不定。

    可那个誓言并没有随着她的长大而实现,她还是留在了青州,留在了离父亲和弟弟最近的地方,有时候,她也会遗憾,遗憾自己没有按照她的誓言去走自己的路,但也只不过是遗憾,她并不后悔。

    从医院大厅门外面的门厅,到主干路,需要迈下几百级的台阶,因为孟暖给她打电话的时候,她正在上班,没有来得及换下公司的工服就跑了过来,就连脚上的这双高跟鞋,都因为惊慌没有换,平时她是最不能穿高跟鞋的人,只要穿高跟鞋走路走的多了,她的脚面脚背就会传来剧痛,她不愿意让自己的脚受委屈,所以从不会穿鞋跟过高的高跟鞋。

    但公司要求每个女员工的鞋跟必须超过七厘米,为了争抢商场的促销价,她选了一双自己非常喜欢的样式,只是鞋跟很高,比公司要求的七厘米还多了两厘米,如果不是此刻脑袋静下来,她根本就不会发现,她穿着这双九厘米高的高跟鞋折腾了一下午,不想它还好,一想脚面脚底的剧痛瞬间传了过来。

    她蹲低身子,一屁股坐在上级台阶上,索性将脚上的高跟鞋给脱了下来,鞋子脱下来的那一刻,脚上确实感觉到了轻松,就好像摘掉了什么负重的盔甲,让她舒服的喟叹了一声,只是没有鞋子的包裹,凉意瞬间铺围了上来,她冷的缩起脚,准备再多放松几秒,在穿上鞋子。

    她没有具体数时间,大概过了几分钟,她才重新穿上鞋子站了起来,不能继续耽搁时间了,从这里回到公寓还有很长的路要走,按照不堵车的情况下算,还要四十分钟的车程,再说这个时间不好打车,她得赶紧到主干路上去拦车,能够多睡一会是一会,明天还有整整一天要奋斗,她要保证自己充足的睡眠和休息,才能有力气去赚更多的钱。

    忍着脚上的疼痛,她小心翼翼的下着台阶,主干路上一辆呼啸而过的跑车带来一抹浓重的尾气,轰鸣声很大,听到声音,黎夏忍不住看过去,车子已经一溜烟的不见了,她摇摇头,整天听说这一带的富人区的公子哥喜欢夜里飙车,看来青州的媒体也不全都是吃闲饭的,这个飙车的根据还是有些由来的。

    还有几级台阶就走到了主干路上,刚刚那辆跑车又以同样的速度倒退了回来,黎夏以为这是一种飙车技能,也没有多加理会,只是看向路的另一侧方向,观察着有没有出租车行驶过来,直到跑车里的人不耐烦的按下了车笛,她才侧过头看去,跑车挨着她这侧的车窗半降,露出一张熟悉但又很陌生的脸孔。

    是楚恒,没想到会在这里碰上,黎夏忍不住在心里哀叹自己的倒霉程度,只不过想打个车回家而已,怎么就这么难?”

    “是楚总啊,这么晚了,好巧啊,刚刚我还在想开着这么好的跑车的人,肯定非富即贵,看来我的想法一点错误都没有。”

    跑车的高度的有限,虽然车窗半降,但她穿着九厘米的高跟鞋,要高出跑车许多,只能弯着腰看进去,与楚恒说这话。

    楚恒嘴里嚼着口香糖,戴着一副深黑色的墨镜,墨镜的镜片很大,几乎遮住了他的半张脸,让人看不见他脸上的所露出的神态和表情。

    他今晚的穿着很随意,没有像以往那样西装革履,说实话,楚恒这个人的长相偏阴狠,在穿着随意的时候,看起来很像在黑道上行走的地痞流氓,给人这样感觉的他,更不敢让人接近了,西装革履的他都让黎夏十分反感,别说现在这副穿着打扮了。

    “是吧?我第一次在酒吧见到安迪你的时候,就觉得你有眼光,这辆车是我刚刚买的,从拉斯维加斯的港口运了一个月才运来,这机身,这性-能,开上一次就能让男人欲罢不能,既然安迪眼光非同常人,就猜猜我这辆车多少钱。”

    黎夏觉得楚恒听有病的,大半夜的抓着一个不是很熟的人,让猜车的价格,她一个普通的工薪阶层,怎么可能会知道这种超级跑车的价钱,而且就算她知道,她也不会说出来的,一般这种跑车都是全球限量版的,有价无市,根本就不是钱的问题,而是身份地位的问题,楚恒喜欢别人夸赞他的身份地位,她就多夸夸他的身份地位就好了。

    “真是得楚总栽培,才能眼拙的略懂一二,但价钱方面,我还真不敢说,这种跑车一般都动辄几千万,那离我太遥远了,实在不敢想象。“

    黎夏的这番话大大的取悦了楚恒,楚恒没有什么文化,喜欢的东西也都很浅显,就像买车子买房子,他只问价,从来不会问这个车子有没有什么弊病,这个房子适不适合居住,那些事情从来都不是他考虑的范围,他考虑的范围,永远都是怎么用赚到的钱装-逼。

    “你还算有些慧根,老实告诉你,这辆车我花了八百万,所有的机器配件都是顶级的,而且从拉斯维加斯的港口运过来的时候,这辆车都被放在轮船的豪车停放处,这样车子不会受到任何的自然损伤,况且这车刚出,在中国还没有发行,你不认识不知道价格,我也不怪你。”

    楚恒大方的摆摆手,就好像原谅了她什么大事情一样,黎夏虽然心里将楚恒腹议了一大通,但脸面上,她一点都不敢表现出不耐烦或者讨厌的情绪,楚恒做事有多小心眼,她在公司的时候,经常听人提起,如果得罪过他一次,基本上之后就不会有好日子过的。

    今晚因为这辆车到了,他约了几个公司的好兄弟喝了些酒,这时候正处于酒精作祟下高度的兴奋中,尤其黎夏穿着一身黑色的职业套装,黑色的厚丝袜,包裹着又长又细的美腿,盈盈一握的腰身,纤细高挑的身材,每一样都能点燃楚恒身上的火。

    说实话,黎夏这个女人长得不是顶漂亮,最起码在他见过形形色色的女人,她只能算是中等偏上的姿色,她身上最吸引别人的地方,就是她的身材和白皙的皮肤,那双长-腿不知道玩起来是什么滋味,想到这里,楚恒已经按耐不住身体里蠢蠢欲动的火苗,开始急了。

    “去哪里,我捎你一段路。”

    黎夏早就看出了楚恒喝了酒,怎么可能还答应他的提议,她今晚要是真的相信他会将她送回出租屋,那她就白在职场上摸爬滚打这么些年了,楚恒不像陆川风和苏留白,他没有底线,陆川风和苏留白那样的男人,除非他们非常喜欢,或者真的是各中极品,才能入他们的眼,而这个入眼,也并不代表会与这些个女人发生什么。

    而楚恒就不一样了,他是来者不拒的最佳代表,什么样的女人到他的面前,他都不嫌弃,只要能让他痛快,让他舒服,他都不介意与她欢-爱一场。

    “不用了楚总,我医院里还有生病的家人,本来想着出来试试运气,看看能不能幸运的打个出租车回家取点衣服,看来我今晚是没有这个运气了,当然,也不能麻烦楚总,我先上去了,外面太冷了。”

    黎夏没有给楚恒反应的机会,匆匆的回身往医院的大厅跑了过去,她怕如果她跑慢一步,就会被楚恒抓住机会,她决不能让楚恒在她的身上抓着这个机会。

    直到跑回医院的大厅里,她才敢让自己停下来喘息一会,确定身后没有人追过来,她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,穿着这么高的高跟鞋一路跑回来,她已经感觉到了筋疲力尽,本来肚子就有些饿了,这会肚子就叫的更厉害了。

    病房里,她是肯定不能回去了,打车回出租的公寓又太折腾,况且现在这么晚了,出租车也不好叫,无奈之下,她在大厅巡视了一眼,发现角落里有着沙发座椅,她没有犹豫的就走了过去,心里想着不然就在那个沙发座椅上将就一会好了,反正已经三点半了,天很快就会亮了。

    这么想着,脚步就更快了,走过去,她将脚上的鞋脱了下来,敲了敲自己麻木的小腿肚,此刻的自己,她觉得就像跑了几千米一样,呼吸不畅,腿脚发软发麻。

    纠结了一阵,她终于受不了再次传来的睡意,侧身在沙发座椅上躺了下去,很快便进-入了睡眠的状态。

    睡梦中,总感觉有一股热源在自己的身边,她努力的靠过去,被那股热源包围住,她舒服的喟叹了一声,唇角也勾起了一抹笑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第二天早上,孟暖是在苏留白的怀里醒过来的,天色已经大亮,和煦的阳光透过窗帘射了进来,温暖成一片。

    “醒了,昨晚睡的好吗?有没有梦到我?”

    就像每个在他怀里醒来的清晨一样,他会缓缓的亲吻她的额头,问着她昨晚睡的好不好,有没有梦到他。

    昨天折腾了一天,她入睡的时候已经很累很累了,所以,在他怀里入睡了以后,她没有做梦,自从和他搬住在一起后,她没有晚上不做梦的时候,不是梦到母亲,梦到其其,就是梦到他,和澳洲所经历的点点滴滴。

    “没有,昨晚我睡的很熟,一夜无梦。”因为太累,所以她让自己的脑袋处于放空的状态,这样才能更好的休息,也才会对肚子里的宝宝更有利。

    “早上医生就已经来过了,伯母身体里的麻醉剂已经没有了,但何时醒来还要看她本身的毅力,你也知道她刚刚经历了那么大的手术,需要一个很长的恢复期,这个恢复期可能会很长,可能会很短,你要耐心的等,不要心急,知道吗?”

    苏留白这么说,无非是为了安慰她,她知道这次母亲的病情不是很乐观,能不能够全面脱离危险都还是一个未知数,他却说母亲需要一个恢复期,如果真的像他说的,只是需要一个简单的恢复期,多长时间她都愿意等,只是这次母亲不只是需要一个简单的恢复期那么简单,她有可能会出现更危险的事情。

    “我不心急,只要母亲能够好起来,我怎么样都无所谓。”

    她深深的看了一眼母亲的方向,她的面色很祥和,没有一丝痛苦的表现,不知道是不是错觉,她记得以前母亲的头发上没有白头发,只不过这短短的一个晚上,母亲的头发就冒出了几根白头发,是不是她太伤她的心了,才会让她在短短一个晚上,就冒出那么多的白头发的?

    “在想什么?”苏留白的下巴摩挲着她的发顶,有些痒,她想躲开,却被他的双臂制止住了。

    “没想什么,对了,黎夏和陆川风他们两个呢?我昨天晚上只顾着自己,也没时间顾黎夏和陆川风,他们是什么时候走的?夜里吗?陆川风亲自送的黎夏吗?她租赁的公寓离这里这么远,如果她一个人打车回去会很危险的……”

    孟暖絮絮叨叨了许多,却见后者根本没什么反应,她用手肘捅了捅他,“苏留白,你有在听我说话吗?”

    苏留白的双臂更加收紧,将她更贴近自己,“还是担心担心自己吧,黎夏和陆川风用不着你-操-心。”

    苏留白总是这样,说话爱模棱两可,让人想猜都猜不到他的用意,他这两句话到底什么意思?

    刚想继续问,苏留白就伸出一个修长的手指覆在了她的红唇上,“嘘,不许再问了,我饿了,起来陪我去吃个早饭,然后去姐姐那里接其其。”

    昨晚的事情,苏留白记住了,也尊重孟暖的选择,虽然很舍不得其其跟在李瑞欣身边,但就像孟暖说的,她是其其的外婆,就算和大人之间有再多的矛盾,她也不会随便拿孩子动手,再说,他已经派人二十四小时跟在李瑞欣身边,她只要有任何的风吹草动,他都会知道。

    为了其其,为了孟暖,他可以做许多牺牲,但他的牺牲是有底线的,他不可能毫无原则毫无底线的牺牲,他是个生意人,凡事都会考虑收支平衡,既然他舍出了自己最心爱的宝贝,就一定要得到最好的回报。

    孟暖从他的怀抱里坐起身来,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,“我保证其其不会受到一点伤害,苏留白,你要相信我。”

    苏留白慢慢的点了点头,“我相信你。”

    也许是因为今天的阳光特别足,温暖特别多,也或许是因为这一个值得人开心快乐的日子,毕竟她在乎的人都好好的在她的身边,没有离她而去,她庆幸也后怕,只希望以后有更多的时间弥补母亲,弥补其其,弥补所有她所亏欠的人。

    两个人手拉着手来到医院对面的早餐店的时候,她发现了苏留白的不自在,多年来身居高位,他的餐食不是食堂特别定制,就是有专门的饭店送,从没见过他出现在这种普通人吃早餐的地方,一是这种早餐店的卫生不是那么到位,二是他几乎没有来过这种早餐店吃早餐,难免感觉有些不自在。

    “如果觉得不舒服,我们就去大一点的粥铺,这附近很多,环境都很好。”

    孟暖是看这个店离医院近,方便来回,却忘了考虑苏留白的感受,她一时感觉很抱歉,如果两个人想好好的在一起,互相的迁就和忍让就必不可少,虽然他们之间不需要她做太多的退步和忍让,可他只要轻轻的皱下眉头,她就会觉得心里不舒服。

    “没关系,很多年不来,有点不习惯罢了,点餐吧。”苏留白却将自己的外套直接脱下来,放在了椅子上,又挽了挽衬衫的袖口,半开玩笑的说道,“今天早上我要好好的美餐一顿了,以前每天吃的不是简单的西餐,就是煮熟的鸡蛋和牛奶,很久没吃过这种中国式的早餐了,突然觉得会很好吃。”

    孟暖笑了,也跟着开玩笑似的说道,“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,如果你想吃,我可以天天给你做啊……”

    说完这句话,她突然觉得不对劲,但话尾已经收不住了,她只好低下头,尴尬的懊恼着,他已经习惯了吃那种西式的早餐,突然换成这种中式的早餐有可能是一时新鲜,如果天天让他吃,他肯定会腻的,况且,中式的早餐都离不开饼,而在下厨方面,她最不擅长的就是烙饼。

    “我是开玩笑的,你千万不要当真哈。”在场面没有更尴尬之前,孟暖赶紧打圆场。

    苏留白却挑了挑好看的眉,“为什么不要当真,你不是知道的吗?我最喜欢的就是中式早餐的烙饼,如果你天天能够给我烙饼,我会很幸福的。”

    孟暖觉得苏留白就是典型的有钱人综合征,自己是一个大型集团的老板,每天在筹谋算计的商场里耍酷斗狠,可以过着最上层人的生活,却偏偏想像普通人一样,过着普通的生活,他知不知道他所拥有的财富是多少人这辈子羡慕都羡慕不来的,他却总是出乎别人的意料,做别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。

    “孟暖,别把我想的太高了,我也是个普通人,和你一样,有喜怒哀乐,有七情六欲,谁不是生下来就注定高贵的,谁也不是生下来就注定悲惨的,世人都在努力的过着自己想要过的生活,我想要过的生活很简单,有你,有孩子,有家人在,这就足够了,钱我可以赚很多,但是我在乎的人,不是说用钱就可以买到的。”

    孟暖觉得自己的眼睛里充满了雾气,她赶紧偏头,将自己眼睛里的雾气驱散掉,自从怀孕后,她动不动就爱酸鼻子,明明他没说什么特别让人感动的话,她却都可以感动的一塌糊涂,她觉得这样很不好,却又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。

    这时候,早餐店的老板娘将孟暖点的早餐端了过来,上面冒着热腾腾的雾气,很有家的味道,在这样一个冷漠的大城市里,能够找到一点家的味道,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。

    她和苏留白在成长的道路上,都是以自我为中心多一些,因为都不是很受母亲的喜爱,从小感受到的母爱要比别的孩子少很多,那种家的味道也就体验的少,后来两人渐渐长大,家也就离他们越来越远。

    也许是老板娘的那双辛勤的双头太过朴实,也或许是冬日里的早晨,能够迟到那么朴实的双手做出来的早餐,所以才会觉得特别有家的味道。

    “尝尝看,看起来很好吃。”

    苏留白将餐具递给孟暖,催促她快点动手,孟暖接过他手里的餐具,夹起包子,咬了一口,真的很香,而且很有妈妈的味道,虽然母亲没怎么为她做过早饭,但这个味道,和记忆中妈妈为她做过的馄钝的味道很像。

    “你也吃,怎么光看着我吃啊!”孟暖抬头看了一眼苏留白,他根本就没动,而是直直的看着她,她的脸瞬间就红成了一片。

    苏留白弯起嘴角,“看着你吃就觉得很幸福了,如果我也一起吃,那这种幸福就会加倍了。”

    孟暖咬着包子,听着他说着这种让她不知所措的话,她觉得这一刻的自己,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。